国内传统的电影投资方式是制片厂拿国家下拨的经费拍片,风险由国家承担。近年来,中国商业大片制作与发行费用越来越大,电影投融资金额也快速增加,投融资形式也朝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一些新兴影视融资模式不断涌现在影视业内。其中,以版权为核心的银行质押贷款影视融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一、影视融资成功案例简介
总投入为3000万美元的影片《英雄》开辟了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影片的3000万美元投资方式主要如下:对剧本先作预算,再找一个国际著名的保险公司,将剧本、导演、演员和各种市场分析报告等呈给保险公司审核,然后在保险公司担保的情况下,向银行融资,最后到银行成功贷款。影片刚拍完,欧美版权就卖了2000万美元,国内音像版权又拍卖出了1780万元,还有贴片广告收入,使影片的前期收入全线飘红,资金的快速回笼令投资商信心倍增。《英雄》成功的融资方式得益于借鉴了先进国家投资电影的经验。
2006年,总投资1600多万美元的《夜宴》海外发行被华谊上了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夜宴》提供1年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额在1500万-2000万美元,这是影视作品海外发行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首次合作。这份保额使《夜宴》以版权抵押的方式首次获得深圳发展银行5000万人民币的授信。由中间公司进行担保的版权抵押贷款是该片的主要融资方式。自此,影视产业以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的模式开始萌芽。
《集结号》在无第三方公司担保授信的情况下,以知识产权、即版权作抵押来吸收招商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项目结束时,华谊兄弟连本带利仅仅需要归还招商银行5500万元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华谊兄弟仅仅用了500万元左右的利息和两年的时间,就撬动了5000万元的资金杠杆,并促成了一部贺岁大片的诞生。这是一个比较新的形式,为以后更多的影视公司获得银行融资起到示范作用。
《赤壁》与上述影片的区别之处在于,它融资方式以社会资金为主。开拍前的《赤壁》常常资金匮乏,由于剧本变更的问题,原定的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远远不够,雪上加霜的是,中影在此时要求电影必须在奥运前公映。因而《赤壁》被分成两集拍摄,重新进行融资。《赤壁》最终获得高达8500万美元的投资,创下中国电影史上最高投资纪录。其实早在中影集团接手《赤壁》后,陆续召集了橙天娱乐、CCTV电影频道、北京紫禁城影业、北京春秋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10多家或国有或民营的企业加入。而《赤壁》最大一笔4000万美元资金来自橙天娱乐与其战略合作伙伴AVEX。在融资方式上,除了美国投资方狮子山公司给自己的所有投资上了保险,采用了“银行、保险联动”的西方融资模式外,《赤壁》国内市场的融资方式主要以社会资金为主。因此,相对于其他大片,《赤壁》的融资方式相对比较传统,以社会资金为主。
相对而言,银行贷款是一个较新、并且更有普遍意义的融资方式,但银行方面也会比较谨慎,他们对电影公司规模的要求也很高。就经济效益来说,贷款融资模式的收益大大优于电影产业现有的其他融资方式。采用原来的电影融资方式,成本会高很多。由于以前电影一般采用分账方式,电影的票房越高,分给各参与方的费用也会越高。电影的投资发行方永远只能分享利润总额的一部分。而采用贷款方式,支付了贷款利息,就可以独享影视全部利润的结果。
二、影视融资方式总结
1、引入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影视业,不仅可以为亟需扩张发展的影视企业引入资金,更重要的是帮助它们建立一整套制片预算方案、审计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资金方对资金使用的有力监管,从而保证了严格的成本控制。
目前活跃在中国影视界的PE主要有:IDG新媒体基金、由中影集团等发起的中华电影基金、红杉资本、软银、A3国际亚洲电影基金、韦恩斯坦(TWC)亚洲电影基金、“铁池”私募电影基金,此外,汉能、易凯等PE以及海外的影业公司和大型投行也在密切关注其中的投资机会。
在中国市场状况下,中国本土基金刚刚起步,相关政策在2007年才制定出来,对于风险莫测的电影丛林,建立产业基金尚心有余力不足。建立专业电影基金是非常合适的方式。只有专业基金、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共同合作,才会有一个大发展。
2、上市融资
由于国内电影产业迅猛发展,各家影视企业的融资需求也逐步增强。各大影视公司意欲通过上市获得融资,扩大规模。中影集团、华谊兄弟、光线传媒、上海电影集团上市或者转板的消息不断。国内发行巨头保利博纳内部整改完成后将更名为博纳国际影业集团,并期望能在2010年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尽管由于下半年世界经济形势和政策体制制约,他们的上市计划一缓再缓,这些影视龙头企业,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稳定,盈利状况也比较可观。上市融资是它们扩大规模的重要手段,也必将是迟早之事。
3、 其他融资方式
除上述的主要融资模式外,其他多样化融资模式也推动了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
三、影视产业投融资特点
中国影视企业融资面临诸多困境。例如,影视企业融资与银行常规信贷存在不匹配;影视企业的品牌价值难以评估;影视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动性差;著作权质押存在法律问题等。因而即使是拥有自主版权的影视公司,拿着版权等无形资产做抵押物去贷款时,也很难说服银行。银行即便放款,通常也会伴有实物资产的抵押。但是,影视投资现阶段最主要的特征就是非专业的社会投资与单一影视项目所带来的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非专业化的国内社会投资导致了影视收益的不确定性。以房地产为首的行业外社会投资、各类民营企业投资、投资公司等与影视企业合作。双方商议投资比例及分成,共担风险,分享市场空间。目前有很多的电影项目属于社会投资,这类投资的基本策略是小成本、小制作、小题材。这类投资大体分为如下几种情况:一是个人拿着剧本寻找投资;二是社会上各地影视公司投资拍摄的影片与制片公司合作,制片公司出厂标、器材、摄影棚、及人员;三是热衷于文化事业的各省、市地方领导或企业家投资。由于这类投资规模小,缺少专业化的运作和海外的背景,在制作、发行和管理方面都缺少强有力的保证,因此,很难取得很好的投资收益。
另一方面,单一电影项目的投融资增加了影视投资的风险。由于电影是属于高风险的投融资项目,任何单一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电影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很早就引入了组合投资的投资理念,从而避免了较高的投资风险和取得了稳定的投资回报。但在中国电影市场,电影项目的投融资多表现为单一项目的投融资,这样一来必然导致项目收益的不确定,在有的电影项目取得高额回报的同时,也有电影项目严重亏损,极大影响了投资者特别是行业外投资者的热情,影响了电影投融资的发展。
四、国外及其他地区影视企业融资模式
在国外,电影制作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是通过完整保险机制来贷款。例如渣打银行,有专门给影视贷款的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影视方面的了解非常专业。在渣打银行自行研发的一套影视产业融资程序里,规定影视制作公司融资项目必需具备的条件有:剧本和故事大纲、电影和电视系列节目的细节(包括制片人、导演、演员阵容、制作预算、制作时间表、完片保证人或按时按预算完成项目的保证书、保险、发行合同、有威望的销售代理出示的销售评估等)。
渣打银行为影视项目量身定做的商业融资方案,典型的融资方式主要如下:
在香港,影视公司一般用基金和贷款做融资。香港影视业融资一般是银行和电影基金同时发放,银行贷款给电影制作公司时不需要抵押,但要求制作公司有一定的基础,比如制作1亿元的影片,影视公司需要有4000万元才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同时,如果有预售票房的合约,则也是拿到银行贷款的砝码。
国内影视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寻找适合中国国情和影视市场的新型融资模式,影视版权可以作为融资创新的突破口。
五、版权信托融资——影视企业融资新模式
版权是娱乐传媒业的核心价值,而优质版权能带来持续的利润。例如2004年索尼拿出将近50亿美元并购米高梅,从此拥有将近8000部电影的版权,不但在DVD租售和网络视频点播领域可能实现大规模盈利,而且《007》等系列电影的后期开发,也将带来可观的利润。
1、影视企业质押贷款现状
2007年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天星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的电视剧“宝莲灯前传”签订了一份以版权作为质押的贷款合同,成为中国影视产业版权质押贷款的第一例。
随之,银行版权质押贷款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2008年北京银行进军影视业的行动成为影视融资圈内一大亮点。自北京市启动影视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工作以来,北京银行发放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发放总额的90%以上。
2008年5月,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1亿元的电视剧多个项目打包贷款,这是无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版权质押”贷款第一单,也是迄今为止金融业为影视企业发放的最大金额贷款。2008年7月,北京银行与保利博纳、光线传媒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分别为两家影视民营公司提供1亿元的贷款支持。
2、版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中国大多影视企业版权抵押资质不足。无实产抵押的银行贷款,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机构,版权质押贷款就相当于信用式贷款,并不适合国内所有影视公司融资。因为银行是否融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影视企业的实力。实际上,中国有票房号召力的导演、制作相当有实力的影视公司是很少的。
另一方面,我国在抵押、质押权的行使方面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转让和残资处理的二级市场,影视版权等非传统的抵押、质押物如果要“变现”,不确定性很大,程序复杂,周期也长。
这就增加了融资风险,然而银行最在乎的是风险控制,所以不可能无偿给与影视企业大额贷款的。贷款银行主要关注融资影视企业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否有操作电影的成功经验等;该影视项目是否有著名的导演、演员加盟,主题是否积极向上;此外是对担保方式的选择等问题。目前对于银行来讲,投资拍片是具有高风险的。对于大部分影视公司,尤其是大量的小公司,想获得超过公司注册金额的贷款几乎没有可能。
在银行“规避风险”为第一的前提下,华谊兄弟的“夜宴”,是通过寻找担保机构获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周润发主演的“黄石的孩子”,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采用的是固定资产抵押加上担保的方式给它融资。目前,信用担保机构不能对影视著作权知识产权做出评估,最后只能用融资人的房产、甚至法人代表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抵押物。北京银行对保利博纳、华谊兄弟、光线贷款的贷款,也是在对公司的尽职调查,资产状况做了评估之后,不仅将版权、销售收入做为担保,还把法人代表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抵押才获得,《画皮》向北京银行贷款的一千万元也遭此尴尬。
3、版权信托融资模式开辟影视融资新渠道
2009年5月,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旗下的版权产业融资平台正式开通,为信托公司介入解决文化企业融资提供了契机。北京版权产业融资平台由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银行、中信信托、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建立,该平台一期准备12亿元授信额度,通过版权信托的金融创新模式,为文化创意企业、版权企业提供获取资金的渠道。版权人可通过该交易系统转让版权,也可以借助版权信托的方式通过融资平台寻找资金。
首批影视、音乐、动漫等30个文化创意项目挂牌“待嫁”,总价值近1亿元。首批挂牌交易的项目包括电影《赤壁》在新媒体领域开发的版权、北京交通台品牌栏目《欢乐正前方》改编为动画片的版权、电视剧《奋斗》的电影版版权、北京电影学院出品的动画电影《快乐奔跑》版权,以及部分网络畅销小说的出版权等。
作为版权融资领域的首创之举的版权信托模式。从之前的叙述可以看出,当影视公司拿着版权等无形资产作抵押物去贷款时,银行是很难放贷的,通常会要求实物资产的抵押作为硬性条件。
当信托公司介入后,影视公司把作品版权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以这部分信托资产做抵押物,协助申请贷款。由于在资金出现问题时,信托公司对信托资产有全权处置权,这样就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也降低了贷款的门槛。而版权交易中心在这个过程中则起到征信平台的作用,协助银行和信托公司审核企业背景,搭建银行与项目之间对接的桥梁。
4、版权信托融资面临的问题
版权信托的出现在给信托公司提供展业空间的同时,也给信托公司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分析,版权属于无形资产,在信托业务涉足无形资产领域时,通常需要解决两个最主要的问题:
第一,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问题,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价值要比固定资产的价值更难以评估,需要对该无形资产及其行业具有深入了解,并依靠复杂的技术评估手段,这些无疑需要信托公司具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目前尝试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成为当务之急。当然,版权评估的前提是必须要产业化运作的经验,没有经验,没有延伸出其他产业价值,版权评估体系必然成为空谈。
第二,无形资产的风险控制问题,对于很多信托公司来说,一直把风险控制放在业务开展的首位,而无形资产通常流动性差,变现周期长,而且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同时还要面临诸如无形资产抵押等法律问题。